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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規則

親子組

  1. 跑手必須遵從賽會工作人員指示。
  2. 三代同堂組別每隊人數為3人,其他組別每隊人數為2人。
  3. 比賽時限為20分鐘。
  4. 比賽以接力方式進行,參加隊伍需於限時內跑出最長距離。
  5. 比賽期間,必須按工作人員指示於跑步機旁或特定區域等候。
  6. 跑手換人次數不限,隊員可自由分配次序,並決定各隊員所需完成之次數、時間及距離。除受傷外,每次必須跑200米或以上方可換人,每位隊員需完成至少500米。
  7. 比賽時間以大會實時為準,所有換人時間皆計算在比賽時間當中。
  8. 每次換人時跑手必須通知負責工作人員,待確認後方可開始換人程序。
  9. 每次換人時,跑手需先減速至3公里/小時(或20分鐘/公里)或以下,才可進行換人程序。
  10. 當20分鐘完結後,大會工作人員將立刻記錄完成距離,逾時距離將不作計算,跑手可自行慢慢減速及休息。
  11. 賽事中,如果任何跑步機出現故障,大會工作人員會即時記錄已完成的時間及里數,大會將盡量安排隊伍以後備跑步機繼續比賽,當中轉移到後備跑步機的時間不會記錄在隊伍總成績內,大會亦有機會安排隊伍於下一個起步時間繼續比賽。
  12. 大會司儀將不定時報告每隊已完成之里數,組別名次將於活動完結後於大會 Facebook公布,各組別頒獎禮將於每組完成後立即進行,獲得頭三名之隊伍請稍為留步。
  13. 為公平起見,如非緊急情況,跑手不能運用跑步機扶手省力。(三代同堂組別則有機會按實際情況容許某些有特別需要的參加者使用扶手以確保安全,請留意大會當天公布。)
  14. 參加者請按主辦機構指示進行活動,不得異議;所有有關活動之安排或更改,將由主辦機構作最終決定。